近兩月來,全國各地出現不同程度的用電緊缺現象,浙江遭遇了2004年來z*嚴重的電荒。5月10日,因為用電緊缺,杭州大量居民區域停電。如何節能,成為今夏杭州乃至浙江不得不面對的一道考題。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,《浙江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〉辦法(草案)》(以下簡稱辦法草案)再次提交審議。
辦法草案第二十八條規定,新建公共機構辦公建筑、保障性住房、十二層以下的居住建筑、建筑面積一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,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標準,利用一種以上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、制冷、照明和熱水供應等。可再生能源利用設施應當與民用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驗收。
對于高能耗企業用能,浙江已經上了好幾道緊箍咒。從今年6月1日起,浙江省在對八大高能耗產業實行差別電價的基礎上,再次提出:對全省2400多家重點用能企業,實行懲罰性電價,用電超過行業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,每度電加收0.1元。
為繼續控制高能耗行業產能增長,淘汰落后產能,辦法草案第十三條規定,未完成節能目標或者未完成落后產能淘汰任務的地區,有關投資主管部門應該按照管理權限,暫停批準或者核準新增高能耗行業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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