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3月刊的《哈佛商業評論》上,重點討論了大爆炸式創新管理的話題,非常新穎,值得關注。文中提及,自1995年顛覆性創新理論創立以來,經過近20年的研究已經深入人心了,但是以顛覆性創新為基礎的戰略模型存在一個盲點,就是它假設顛覆者起初只能提供價格便宜、性能低下的產品,慢慢蠶食利潤率z*低的市場分層,因此傳統公司還有時間進行必要的補救。
但在今天,整個產品線,甚至整個市場都可能在一夜之間被建立或毀滅。顛覆者隨時可能異軍突起,眨眼間就無處不在,這種顛覆者可以稱為“大爆炸式顛覆者”。他們給創新者帶來的是真正的滅頂之災,而不僅僅是進退兩難的窘境。
大爆炸式顛覆和傳統顛覆之間不僅存在程度上的差異,更有本質的區別。除了更低廉的價格,大爆炸式顛覆者的真正優勢是具備更強的創造性,并且能與其他產品、服務更好的融合。社會化媒體往往對大爆炸式顛覆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。
大爆炸式顛覆的波及范圍遠遠超出了以信息為基礎的產品和服務,對傳統公司而言,大爆炸式創新帶來的z*大挑戰,往往在于它們毫無征兆的爆發,比如電子導航產品,比如亞馬遜。
一旦進入市場,大爆炸式顛覆就會如火箭升空般快速發展,這種驚人速度來源于它的三個特征:無可阻擋的開發、無法控制的成長和無章可循的戰略。
無論是在戰略、營銷還是創新方面,大爆炸式顛覆都與傳統智慧相左,經典的商業規則對他們并不適用。例如,在戰略方面,傳統智慧聚焦于一個價值法則或一般性戰略之上,通常在價格、創新和客戶親密度三者之間擇一而行,大爆炸式顛覆則同時在三項價值法則上取勝;在新產品營銷方面,傳統智慧先瞄準早期采用者,然后跨越鴻溝,進入主流市場,大爆炸式顛覆則瞄準所有分層的市場客戶,可以快速發展快速退出;在創新方法方面,傳統智慧通常推出價格便宜、功能簡單的產品,吸引不受重視的消費者,大爆炸式顛覆則在流行的平臺上,進行低成本和高頻率的創新實驗。
對此,傳統企業如何才能逃脫大爆炸?有四條建議可供選擇:第一,尋找行業先知(尋找正確的行業先知,判斷正確的咨詢時間,掌握正確的咨詢方式);第二,破壞對手的盈利能力;第三,隨時準備撤離;第四,分散經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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